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山村狂野医仙 > 第177章 哇!原来林小旭是个送鱼佬!
    林小旭把三轮摩托车停好后,就跟着忠仔走入了喜来福一楼大厅,至于吴盈盈,他是没有再管了。</br>  在走入大饭店的一刻,林小旭立即被那人声鼎沸的热闹场面给震撼住了。</br>  偌大的一楼大厅里,在过道的两旁有序地摆满的数十张餐桌,现场座无虚席,服务员忙得分身不暇,顾客往来穿梭,一时间显得人头攒动。</br>  这是林小旭第一次真正走入喜来福大饭店,哪怕他之前在省会时,已经在五星级酒店当过兼职服务员,可还是会忍不住赞叹。</br>  “喜来福真不愧是金昌县第一大饭店,这一个晚上的生意额,就能顶别的饭店好几天的生意额了吧。”</br>  就在忠仔带着林小旭要走向电梯时,一道声音喝住了他们俩。</br>  “忠仔,你在干嘛?”</br>  忠仔一听这声音,立即下意识地把身板绷直了,并在转身的一瞬,脸上都堆满了笑容。</br>  “曹总经理好。”</br>  曹总经理?</br>  林小旭当下眉头一皱,霎时就想起了,曹万金这个艾滋男曾经多次亲口说过,他的堂哥就是喜来福大饭店的总经理来的。</br>  在林小旭转身去看时,就看到了一位身穿西装,打扮得体,约莫30岁左右的男人,慢慢地走了过来。</br>  来人赫然就是喜来福大饭店的总经理,曹万财!</br>  曹万财简单地扫视了几眼,站在忠仔身旁的乡巴佬后,就语气不耐地说道:</br>  “忠仔,你一个做库房的,怎么能够在用餐高峰期,就走入大厅里呢?”</br>  “这样让顾客看到了,或多或少都会影响他们的胃口,从而间接就影响到了饭店的生意。”</br>  “这么肤浅的道理都不懂吗?”</br>  “我之前不是三申五令过了吗?你是把我的话,当成了耳边风?”</br>  忠仔脸色大变。</br>  在喜来福大饭店里,除了老总齐向福外,就是总经理曹万财最大的了,要是得罪了他,怕是饭碗不保。</br>  “曹总,请你听我解释,我也是……”biqubao.com</br>  “这有什么好解释的?”曹万财克制的声音里,暗藏着一抹愤怒。</br>  “你违反了饭店管理条例,我现在要扣你半个月工资,还要在明天的例会上通报此事,以示惩戒。”</br>  忠仔都要无语了,这明明是齐总吩咐他,要把林总带到三楼的宴会厅去的啊,干嘛不给机会人家解释?</br>  而林小旭脸上也在挂着一丝鄙夷。</br>  他还以为能够当上大饭店总经理的人物,怎么说也是个有脑子有素质的人。</br>  好在林小旭对于曹万财也没有任何的期待,看曹万金的人品,他就能大概推断得出来,曹万财是个啥货色了。</br>  林小旭懒洋洋地开口道:</br>  “是齐总吩咐忠仔带我到三楼,去参加宴会的,如果你有何不满,可以打电话给齐总咨询。”</br>  “哈哈哈……”曹万财立即大笑不止。</br>  心里同时在想着,带你这个一身汗臭味的乡巴佬去参加宴会?你这是在说冷笑话,逗老子开心吗?</br>  傻逼一个,撒谎也不打一下草稿。</br>  曹万财正要把心里话给说出口时,一道冷嘲热讽声在不远处蓦然响起:</br>  “我说林小旭,你吹牛也吹得太大了吧,居然还敢说自己认识齐总?”</br>  循声望去,走过来的人,正是王美美、胡强、苗翠翠,还有故意和他们三个拉开一段很长距离的温诗雨。</br>  在看见苗翠翠和温诗雨的一刹那,曹万财的一双眼睛亮了亮!</br>  他万万没想到,在今晚居然一口气见到了市里和县里的两位当红女主播!</br>  真人比镜头的还要美上不少啊。</br>  特别是苗翠翠那双饱满挺拔的胸脯,可要馋死曹万财了!</br>  王美美冷嗤着道:“林小旭,你能来参加宴会,不过是沾了人家严医生和吴医生的光而已,干嘛要把齐总搬出来?”</br>  刚才发生在饭店门口的一幕,王美美是看得清清楚楚的。</br>  可即便严医生的法拉利是租来的,还给女伴买了高仿品,也掩盖不了严医生的显赫家世和下个月就要升任脑部神经科副主任的事实。</br>  王美美自己也算是半个公务员,是深知公务员在财务上,必须要持低调态度。</br>  所以严医生去租法拉利,也很正常不过,她完全可以理解的。</br>  至于林小旭治好了方老师的乳腺癌晚期,那也是歪打正着罢了,他根本就不可能是什么神医!</br>  那30万肯定也是来路不明!</br>  “小旭~”温诗雨小跑了过来,双手轻轻地挽着林小旭的手臂。</br>  与此同时,像是触电般,一股酥酥麻麻的妙不可言的感觉,从林小旭的心脏蔓延到全身,他身子不禁抖了抖。</br>  林小旭和温诗雨对视一眼后,又各自红着脸低下了头去。</br>  这是啥情况啊?市电视台的当红女主播温诗雨,居然挽着这个乡巴佬的手臂?</br>  这让曹万财是抓破了脑袋都想不通!</br>  眸光忍不住再次细细地,把林小旭由头打量到脚来。</br>  只是曹万财听着林小旭这个人名,怎么就觉得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呢?好像有人曾经在自己耳边唠叨过这个名字。</br>  看着温诗雨挽着林小旭的手臂,这让苗翠翠、王美美和胡强三人感到更不爽了。</br>  “忠仔,这是送鱼的账单,麻烦你让林总在上面签个名。”</br>  一名同样是库房的工作人员,喘着粗气地跑了过来,递给了忠仔一页账单。</br>  林小旭闻声,便直接接了过来,在账单上签上了他自己的名字。</br>  “哇!原来林小旭是个送鱼佬!”胡强满是肥肉的脸上,挂满了兴奋的表情。</br>  “哼!林小旭,你不仅开破三轮,还以送鱼为生,这下你没得抵赖了吧。”王美美咬着银牙,恶狠狠地道。</br>  “我抵赖你妈啊!王美美!”林小旭怒喝一声!</br>  “我请你不要用自己那卑劣三观去衡量他人,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贪慕虚荣,嫌贫爱富,削尖了脑袋要往上爬的。”</br>  “我林小旭从来都没有遮遮掩掩过自己的身份,我现在就大声告诉你们,我就是一个农民,一个乡巴佬,以种水果和养鱼为生!”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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