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山村狂野医仙 > 第38章 宋倾心的前夫?
    林曼如脑海里又想起了陈秀红在她出门时唠叨的那几句话。</br>  说自己家和林小旭家的血缘关系,到了这一代就刚好是五服外,如果自己能够和林小旭走到一起的话,那就是亲上加亲,还肥水不流外人田呢。</br>  林曼如脸上在不知不觉中就泛起了一抹嫣红。</br>  她落在膝盖上的双手,在轻轻地捏着牛仔裤,含羞带怯地低下头去不敢看他。</br>  林小旭长得高大帅气,性格好,会医术,还比曹万金这个世纪大渣男要大方好几百倍。</br>  确实是一个值得嘱托终生的好男人。</br>  她就是不确认林小旭是否真的喜欢上自己?</br>  不过无论如何都好,这也不妨碍林曼如静悄悄地在内心深处埋下了一颗爱的种子…</br>  两人约好了,林曼如先去人才市场找工作,而林小旭则是先到倾心水果店去送番石榴,然后再汇合到济世堂里购买方子上的药材,最后才是到车行里买女装摩托车。</br>  -</br>  正坐在收银台边上的何莲花,余光扫到了一道高大身影,走进了倾心水果店里。</br>  她下意识地喊出声来,“林总!”</br>  只是就在扭头看过去时,她才发现自己原来是认错人了。</br>  “林总,就是宋倾心新找的乡巴佬汉子?”</br>  只见这个男人长得倒是有模有样的,身材也够高大,微微有肚腩,年纪在三十五岁左右,穿的是一身名牌,何莲花在细看之下,觉得这个男人有些眼熟。</br>  “哼!”男人冷哼一声,不打一声招呼就大摇大摆地走上了二楼办公室。</br>  何莲花目不转睛地盯着那男人的背影很久后,才恍然想起。</br>  “他、他就是宋总的前夫,好像是叫罗奎吧。”</br>  罗奎之前来水果店的次数并不多,而且这一年多来,他是再也没有来过水果店里,何莲花这才没有在第一时间里认出他来。</br>  不知道怎么滴,何莲花居然莫名其妙地担心起宋倾心的安危来。</br>  何莲花摇了摇头,暗呼自己可真会胡思乱想的。</br>  这罗奎和宋倾心虽然离婚了,可两人中间还有着孩子的纽带在,这关系在孩子未成年之前,是没法完全割舍的断。</br>  这时,一道高大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何莲花的余光中。</br>  “林总,你总算来了!”</br>  何莲花在看到林小旭的一瞬,她简直就是欣喜若狂到难以用词语来形容。</br>  林小旭看见何莲花那欢欢喜喜地蹦到自己跟前的模样,他就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br>  自己难道又变帅气了?</br>  “林总,你还不知道吧,咱们家的桃源神果番石榴,在早上那阵子就已经预售了七万多块钱的款额了。</br>  所以你要是再不来的话,咱们水果店的招牌可能都要被顾客给一脚踢飞了呢。”</br>  “一个早上就预售了七万多块的款额?”林小旭是非常意外。</br>  这些顾客居然舍得用好几百块钱去购买一个本土番石榴,要知道整个金昌县的平均工资还不到2500块钱呢。</br>  何莲花吩咐店员把林小旭三轮车上的番石榴给搬了下来。</br>  “林总,这次你带来的番石榴合共是1188斤,这宋总现在就在二楼办公室里呢。”</br>  何莲花指了指二楼方向,“不过宋总的前夫罗奎正在里面呢。”</br>  宋倾心的前夫?</br>  她以前的男人?</br>  林小旭满怀期待地看向二楼,他对要和宋倾心离婚的罗奎,产生了浓厚兴趣。</br>  虽然林小旭并没有过问过宋倾心的婚姻私事,但女人对于大部分的男人而言,都是一种资源。m.biqubao.com</br>  哪怕他在外面的女人再温柔,家里的女人再泼辣,他都是不愿意去离婚的。</br>  因为一旦离婚,就要分割财产,孩子没了完整家庭,孩子和老人同时也会失去女人的照顾。</br>  更何况宋倾心还人美、身材好、气质佳,性格还挺温柔的,最重要的是她还是一个很会赚钱的女强人!</br>  试问这样的极品女人,又有哪个男人愿意松开手呢?</br>  男人向来想过的都是红旗不倒,彩旗飘飘的帝王般日子。</br>  女人因为有孩子的牵挂,所以在婚姻无论是遇到任何问题,她基本上都会忍着的,只有在男人铁了心地坚定要离婚,这个婚才能离得了!</br>  这也就是林小旭猜测出在这段婚姻里,是罗奎主动跟宋倾心离的婚。</br>  难道,孩子不是亲生的???</br>  林小旭对罗奎产生的所谓浓厚兴趣,只是维持不到几秒钟就消失殆尽了。</br>  他还是一个小伙子呢,还犯不着把精力落在宋倾心的前夫身上去。</br>  林小旭通过何莲花,获悉了宋倾心的微信号,他打算让她在微信里把货款转账过来。</br>  林小旭站在原地等待了有七八分钟后,见宋倾心还没有通过好有验证,鬼知道她和她前夫还要聊到什么时候。</br>  他是再也没有耐心等下去了,就直接先行离开。</br>  -</br>  人才市场里。</br>  林曼如在人才市场转了一圈后,发现有几家酒店和饭店都正在招收服务和管理岗位的。</br>  其中以天豪大酒店开出的条件最为吸引人。</br>  林曼如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喜来福大饭店里工作,刚才只是服务员,后来就是组长,最后就做到了领班的位置。</br>  一做就是四年时间。</br>  这饭店和酒店,就差了一个字,同样也是服务行业,里面的门道应该也是异曲同工的吧。</br>  可曹万金那晚说过的话,又冷不丁地在她脑海里响起,令她满满的自信心在刹那间就犹如被针扎破的气球般,瘪了下来!</br>  ‘我还特意去求表哥给你要来了一个领班做!’</br>  她在喜来福工作时,工作态度向来都是任劳任怨,勤勤恳恳。</br>  她曾经以为自己之所以能够升到领班的位置,是因为总经理看中了自己的能力,谁知道居然是因为曹万金的一句话。</br>  “美女,是来天豪大酒店应聘的吗?”</br>  突然响起的一道男人声音,瞬间把林曼如的注意力给吸引了过去。</br>  林曼如下意识地抬眸看过去,发现说话的是,一位年龄在三十岁上下的一名男子。</br>  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模样看着斯文儒雅,衣冠楚楚。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本文链接:https://www.wxc8.com/168_168889/74095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