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八零军婚,大院飞来金凤凰 > 第349章 给哥嫂送礼
    余长乐被孟久安炙热的眼神盯得脸上一红,李晓兰就在院子里她也不好意思说他,只能远远地瞪他一眼,接着便主动跟李晓兰打招呼:</br>  “妈,不好意思,我起晚了。”</br>  李晓兰把小两口的眉目传情看在眼里,心里十分欢喜,洞房第二天起晚点好,这样她很快就能抱孙子了。</br>  “不晚,不晚,妈给你们煮了红糖鸡蛋,久安已经吃了,你的在锅里温着呢,妈去给你端来啊!”</br>  余长乐哪里还好意思让李晓兰去给自己端早饭,连忙说道:</br>  “谢谢妈,我自己去厨房吃就行了。”</br>  正说话间,院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小孩的哭声,听声音像是大丫。</br>  李晓兰慌忙把二丫交给孟久安抱着,自己跑出去看情况。</br>  刚打开院门,就看见大丫被孟蓝花抱在怀里哄着,不停擦泪水的小手上红肿一片,马成才提着东西跟在旁边,一脸的不耐烦。</br>  李晓兰心里一惊,连忙过去接过大丫:</br>  “大丫乖,不哭了,告诉外婆怎么了?出去的时候不是还好好的吗?”</br>  马成才今天一大早就来了,说是带蓝花和大丫去买点东西,李晓兰知道了还挺欣慰,觉得女婿终于知道对她女儿、外孙女好了,蓝花和大丫出门时也很高兴,回来怎么就这样了?</br>  孟蓝花看着李晓兰担心关切的眼神,抿了抿嘴没说话。</br>  一旁的马成才随口说道:“妈,没啥事,小孩儿脾气,看城里啥都好,啥都想要,不给她买就闹性子,一会儿就好了。”</br>  李晓兰听得半信半疑,来城里这几天大丫都和她待在一起,就是儿媳妇带她们去逛百货大楼孩子也没吵着要东西,除了去之前儿媳妇主动说要给大丫买件新衣服之外,大丫全程都懂事地没再要东西,咋今天跟马成才出去就这样了呢?</br>  “那她这手咋弄的?”</br>  大丫哭得很伤心,眼泪跟关不住的水龙头一样往外淌,小手在脸上擦来擦去,手背又红又肿格外醒目,李晓兰看着心疼不已。</br>  马成才有点不耐烦,他自己的闺女咋样还用向她解释?</br>  可下一秒就看见孟久安抱着二丫和余长乐一起从小院里走了出来,看见大丫哭得伤心,两人都皱起眉头。</br>  马成才一看见穿着粉色套装的余长乐眼睛都亮了,原本他觉得蓝花来了城里拾掇了一下比在乡下好看多了,可一和她大嫂比就差远了。</br>  可惜他先相中了孟蓝花,要是在乡下早点遇到余长乐就好了!</br>  他这样想的时候却忘了,当初余长乐第一次跟着李晓兰上门探望孟蓝花时,他根本连正眼都不愿意多瞧她一眼,还背地里对孟蓝花吐槽他大哥娶了个母夜叉。</br>  孟久安见外甥女哭得这么伤心,很是心疼:</br>  “大丫的手怎么了?”</br>  听大舅哥问话,马成才立马收起脸上不耐烦的神色,装出一脸心疼的表情:</br>  “刚才回来路上,路过一个烧饼摊,蓝花一个没留意没拉住孩子,孩子好奇就碰到那铁桶上去了,被烫了一下,没啥事!也不怪她妈,是孩子太皮了!”</br>  他还自以为在孟蓝花家人面前装了一把宽容大度的男人,殊不知下一秒就被余长乐怼了回来。</br>  “你们俩一起带的孩子出去,出了事当然不能只怪她妈,你光说蓝花没拉住孩子,你干什么去了呢?”</br>  余长乐觉得这个男人真的可笑,合着孩子生下来磕了碰了,责任都在当妈的身上,他这个当爹的还装起大度来了!</br>  于情她是孟蓝花的大嫂,于理她问得有理有据,旁边还有孟家人给她撑腰,马成才就是被她质问也得受着。</br>  为了跟大哥大嫂搞好关系,马成才也算豁出去了,他不仅不恼,反而赔着笑脸:</br>  “对对对!嫂子教育的是,我一个大老粗不会说话,是我说错了。”</br>  孟久安看了他一眼,又看了旁边没说话的蓝花一眼,眼里有些探究的意味。</br>  余长乐没工夫和马成才耍嘴皮子功夫,她更关心大丫手背的伤势,烫伤可大可小,说不定还得上医院让医生看看。</br>  可等她仔细一看,大丫手背上的红肿不像是烫伤,倒像是被打的!</br>  鉴于马成才有“前科”,余长乐立马就怀疑大丫是被马成才打哭的。</br>  孟家昨天才办了喜事,今天所有人就都站在门口,大丫又在哇哇大哭,街坊都探出头来看发生什么事了,李晓兰脸皮薄,连忙招呼所有人先进院里。</br>  “都说清楚了,没啥事,一会儿我拿猪油给她烫伤的地方敷一下就好了,都先进去吧,你嫂子还没吃早饭呢!”</br>  “那正好,大哥、大嫂,我们乡下也没啥好东西,就寻思等来了城里再给大哥大嫂准备贺礼,这是我们刚去百货大楼买的一点心意,售货员说是外国人吃的东西,叫啥奇,我一听就知道肯定是好东西,就买了送给大哥大嫂,嫂子没吃早饭,正好试试这奇!”</br>  马成才可算是逮着了机会,把提在手里的纸口袋递了过去。m.biqubao.com</br>  伸手不打笑脸人,孟久安此前和马成才没什么相处机会,婚礼上看着他也跑上跑下帮了不少忙,心里也是把他当正经亲人看待。</br>  见马成才还特意去买了东西,孟久安也领他这份情,顺手便接了过来:</br>  “一家人之间哪里还用买什么东西,既然你都买了,那这次我收下,不过下次不许再买了。”</br>  听大舅哥说他们是一家人,马成才脸都要笑烂了:</br>  “是,大哥说的是,咱们可不就是一家人嘛!嫂子,你打开尝尝,那售货员说这......啥奇来着,反正是外国的好东西,指定好吃!”</br>  大概是余长乐对马成才的第一印象太不好,以至于现在听他说每句话都觉得不入耳。</br>  外国的东西就一定是好东西?外国的东西就一定好吃?</br>  那外国的狗屎都是香的?</br>  余长乐自己也觉得自己这么想刻薄了一些,到底没有真的说出口,扯着嘴角算是笑了。</br>  身边的孟久安敏锐地察觉出余长乐对马成才的冷淡。</br>  他现在自觉已经比较了解他媳妇了,余长乐就是对路上碰见的一个陌生人的态度也要比对马成才好得多,这就有点奇怪了。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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