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八零军婚,大院飞来金凤凰 > 第324章 为啥买彩电
    得益于余长乐和孟蓝花提供的有效线索,大十字派出所的公安干警很快便抓住了犯罪嫌疑人。</br>  因为到案迅速,犯罪嫌疑人手里的赃物还没来得及转移销赃,就直接被人赃并获,根本不需要公安审问,自己就交代了个一干二净。</br>  正如余长乐猜想的那样,这两个人正是在电器柜台前盯上的边玉华。</br>  可那时候边玉华的身后是余长乐,后面排队的群众更是一个个火眼金睛地盯着,不可能让任何一个人插队,再加上边玉华买彩电的时候太高调,买完东西转身离开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还盯着她,导致他们也不敢在那时候下手。</br>  跟着边玉华下楼之后,她又迅速上了一辆百货大楼门外的三轮车,这两个混混跟着跑了一路,最后守在她友人楼下,连中午饭都没吃终于把她等了出来。</br>  两人本想搭讪的时候趁她不注意偷她包里的钱,谁知道边玉华警惕性还挺高,一直把包紧紧抱在怀里,矮个子情急之下干脆硬扯了她的耳环和项链就跑,高个子怕她追上来还推了她一把。</br>  两人本想着她是外地人,抢了也不会有大问题,哪知道这么快公安就找上门来。</br>  事情的经过了解清楚后,被抢的金耳环和金项链经过相应流程,也及时还给了边玉华。</br>  第二天一早边玉华到长乐服装店来特意表达感谢,顺便就把这些好消息告诉了余长乐和孟蓝花,要是没有她们的帮忙,估计这个亏她吃定了。</br>  边玉华本来就定了今天晚上的火车票离开金帛,要是被抢的东西在这之前找不回来,她也只有自认倒霉。</br>  余长乐听说她要坐火车,便提醒她一个人出门在外,还是要奉行财不外露的原则低调出行,这些贵重的金银首饰还是收起来妥善保管比较安全。</br>  边玉华觉得她提醒得很有道理,连忙把戒指、手镯这些饰品全收在了她的密码手提箱里,等上了火车她就一直抱着,只要不把她的箱子抢走,箱子里的贵重物品就是安全的。</br>  火车上小偷小摸的有,明抢的还是不敢。</br>  可首饰好藏,她这身打眼的衣服怎么办?</br>  在沪市,街上像她这样穿的人多了去了,可没想到出了沪市,她倒成了坏人眼中移动的标靶。</br>  边玉华随身带了两件外套,一件就是昨天穿的红棕色毛领呢子大衣,还有一件更夸张,黑色水貂毛大衣,穿哪件都低调不起来。</br>  她环顾了店里一圈,拍手笑道:</br>  “这么简单的问题我怎么才想到,我在你店里再买一件外套不就好了吗?”</br>  不管她是出于想表达对余长乐和孟蓝花提供帮助的感谢,还是真的需要再买一件低调的外套,余长乐自然不会拒绝上门的生意。</br>  她热情地帮着边玉华挑了一件鸦青色的棉服外套,连袖口的印花都是黛色,绝对是店里最低调的一款。</br>  边玉华试了试,没想到上身效果没有她想象中的老土,反而有一种内敛低调的沉稳感,她对余长乐选的这件棉服意外的满意。</br>  “你店里的衣服比这里百货大楼的衣服好看,质量看着也不错,不是在本地进的货吧?”</br>  她刚才随便看了看,长乐服装店里的款式好些都在沪市的服装店里见过,一看就不是本地服装厂自己能设计出的样式。</br>  余长乐也没必要藏着掖着,边玉华是沪市人,羊城有的款,沪市基本也能有,便坦率地答道:</br>  “店里的款式绝大部分是我从沿海进回来的,只有少数秋装和男装是我们店自产自销。”</br>  “哦?你还去过沿海?那你去过沪市吗?”</br>  边玉华一下来了兴趣,这年头敢像她这样天南地北到处跑的女性可不多,余长乐看着年纪轻轻竟然还去过沿海城市。</br>  余长乐笑着摇了摇头:“早就听说沪市的繁华,可惜还没来得及去见识过,认识几个羊城的朋友,只南下去过羊城进过两次货。”</br>  边玉华也是性情中人,余长乐本就长得漂亮讨喜,待人接物也落落大方,更别提还向遇到危险的边玉华伸出过援手,边玉华很是喜欢这个有正义感又敞亮的小妹妹。</br>  “认识几个羊城的朋友就去了羊城?那咱们现在也认识了,你大可以来沪市转一转,不是我吹,全华国最洋气的款式还是要看沪市!”</br>  边玉华说起沪市,脸上自然的骄傲自豪丝毫不掩藏,那是她从小到大生活在沪市带给她的底气。</br>  莫说是八零年代的沪市,就是建国前那也是全华国最繁华的地界,没有之一。</br>  余长乐只当她是随意客套,笑着应下,哪知边玉华倒挺认真,问了长乐服装店里的电话之后,又把自己在沪市的地址和电话留了下来,让余长乐去沪市的时候务必记得联系她。</br>  到时候让她也尽一尽地主之谊,带她领略一下沪市的繁华。</br>  当然边玉华也没忘了孟蓝花,叮嘱余长乐来的时候别忘了把孟蓝花也带上。</br>  可惜这个小姑娘性格过于腼腆了一些,边玉华和她说话她大多时候只是羞涩地笑一笑,边玉华还是更喜欢能和她聊在一起的余长乐。</br>  别看边玉华虽然有沪市女儿骄矜的一面,可也是个十分懂得感恩的人,只要是帮助过她的人,她都一定会知恩图报。</br>  孟蓝花听说边玉华邀请她也跟着嫂子一起去沪市,心里有些小激动,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对她发出邀请,虽然不太可能成行,但被邀请就已经足够让她开心一阵子了。</br>  不过她心里还有个疑问,一直憋了好久,终于还是没忍住问了出来:</br>  “边大姐......”</br>  话还没说完,就被边玉华打断了,她忍不住皱了皱眉:</br>  “还是叫我玉华姐吧,这个边大姐......”</br>  余长乐听了偷笑,这个玉华姐还真是精致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连对自己的称呼也有自己的要求。</br>  孟蓝花顿时羞红了脸,连忙改口道:</br>  “不好意思,玉华姐,我是想问......既然你只在金帛待几天,那为啥还要花那么多钱买那个彩色电视机......”</br>  她这话倒是提醒了余长乐,对呀,昨天边玉华才在百货大楼订了一台二十一寸的彩色电视机,估计现在都还没到货吧。</br>  她又不是本地人,买台彩电来做什么?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吧?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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