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八零军婚,大院飞来金凤凰 > 第313章 到店里帮忙
    可这事轮不到余长乐做决定,别说她和孟蓝花的关系刚刚有修复的迹象,就是两人原本关系极好,也不能随意干涉对方的家庭生活。</br>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余长乐还是没有盲目自信到觉得自己可以随意左右她人生活的地步。</br>  往返大院耽误了大半天,店里的客流量把李梅和翠翠累得够呛,余长乐安顿好母女俩就准备去店里帮忙。</br>  招工的告示已经贴出去了,陆陆续续有不少人来问,余长乐让李梅仔细筛选,首先要考察的就是人品,新进的店员都要设立三个月的考察期。</br>  考察期的时间设置得长,不是为了少给店员发工资,而是希望通过较长时间的观察得到一个较为准确的判断,把那些企图短时间装乖卖巧的人淘汰,把真正能踏实干事情的人留下来。</br>  店里生意好,进的货不愁卖,所以目前最主要看重的还是店员是否踏实勤奋。</br>  只要肯干,在长乐服装店就不怕挣不到高收入。</br>  李晓兰和孟蓝花想去帮忙,可把大丫、二丫交给马成才她们不放心,也不好意思一直让江福水帮忙带娃,最后商量下来,还是李晓兰在小院帮忙带娃,孟蓝花到店里给余长乐帮忙。</br>  马成才倒是想去,被江福水拦了下来:</br>  “你们两口子总要留一个下来带娃,老太太管两个孩子哪里管得过来。”</br>  开玩笑,从大院到小院的一路上,马成才只要看见稍微漂亮点的小姑娘,一双色眯眯的眼睛就跟粘在人身上似的,这些全被江福水看在了眼里,要是让他去了店里,不知道要引起多少顾客的反感。</br>  江福水的话马成才不敢不听,只能老老实实留在小院。</br>  孟蓝花跟着余长乐从小屋穿过去,一推开门,就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br>  她这辈子还从没进过服装店。</br>  在她的想象中,她以为最多就是像乡里的供销社一样,柜台后面的墙上挂着几套棉布衣服,大不了城里的衣服颜色多一点、鲜艳一点罢了,殊不知映入眼帘的竟然是这样一番截然不同的景象。</br>  四面墙刷得雪白,一扇巨大的落地窗透进明亮的阳光,店里的货架错落有致地分区摆放着,货架上的衣服无论是色彩,还是样式都比供销社墙上的好看一百倍、一千倍。</br>  店里还有绿色的植物,还有供人休息的长凳,墙角还有放置杂志的书架......</br>  眼前的一切远远超出孟蓝花的想象,她觉得她嫂子的服装店漂亮得让她说不出话来。</br>  既然是来帮忙,余长乐也没跟孟蓝花客气,冬季款式不算多,抓紧时间把每种单品的价格和特点都讲了一遍就大胆地让她“上岗”了。</br>  当孟蓝花知道自己身上这件滑雪衫竟然要八十八时,吓得她差点立马就要回去把原来的衣服换上。</br>  她原以为宋春兰一件棉服敢要她妈赔五十就已经是狮子大开口了,今天来了嫂子店里才知道,城里的衣服没有最贵,只有更贵!</br>  大受震撼的孟蓝花心绪起伏,虽然城里很繁华,生活也很便利,可光看这物价她就知道这里不是她该生活的地方,偶尔来看看哥哥嫂嫂,感受一下城里生活可以,真要是过日子,她还是觉得在乡下活得踏实一些。</br>  余长乐当然不会同意她把衣服换下来,指着翠翠对她说:</br>  “在咱们店接待客户,就得穿咱们店里自己的服装,这样能起到一个展示的作用,客人看到满意的效果,才会有消费的欲望。”</br>  孟蓝花听得似懂非懂,她觉得她嫂子不仅脾气变好了,连脑子都变聪明了。</br>  能在城里开起这么一家生意兴隆的店,就是最好的证明!</br>  刚开始接待顾客时孟蓝花还有些怯怯的,回答顾客问题的时候也不太自信,总会不自觉看向余长乐。</br>  可余长乐完全没有在关注她的意思,自顾自忙着接待客户。</br>  孟蓝花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尽量回答顾客的提问,遇到不清楚的就问身边的翠翠。</br>  顶着压力,她竟然出乎意料之外地很快就熟悉了起来,相同的问题多回答几次,应答也渐渐自如了起来,脸上的笑容也从拘谨生硬慢慢变得轻松自然。</br>  余长乐忙碌的间隙看上一眼孟蓝花,嘴角悄悄扬起一抹笑意。</br>  因为今天要替婆婆和蓝花一家接风洗尘,服装店难得准时关了门。</br>  原本打算邀请李梅和翠翠一起去吃饭,可考虑到这几天下班时间都晚,余长乐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难得今天下个早班,李嫂肯定想早点回去陪孩子,翠翠和波哥也难得有多一点的约会时间。</br>  李晓兰一行人跟着余长乐踏进好客来,好客来老板郝意已经恭候多时了。</br>  落座没多久,很快就上了四盘凉菜:蒜泥白肉、青椒皮蛋、凉拌鸡片、开胃子茄。</br>  除了江福水,余下几人是一道菜也不认识,更别提吃过了。</br>  要不是郝意在一旁介绍,李晓兰就是把酸酸辣辣的茄子吃到嘴里,那细嫩的口感也不敢让她相信这竟然是乡下饭桌上也常有的菜。</br>  其他几道菜就更不用说了,且不说用料和手艺,就是菜里用的各种调料都远远超出几人的想象,这样做出来的菜怎么会不好吃?</br>  紧接着热菜也跟着一样样端了上来:烧什锦、豆瓣鱼、白灼菜心,还有余长乐特意给两个小娃娃点的肉沫蒸蛋。</br>  四热四冷八个菜,好客来的三件套上齐了,再加上郝意送的酸萝卜老鸭汤和米酒小吃,摆了满满一桌。</br>  上菜的过程中,李晓兰一个劲儿地说够了,最后看着摆了这么一大桌的菜,很是替这顿饭的开销肉疼。</br>  孟蓝花经过一下午在店里的帮忙,心里大概也知道她嫂子能挣大钱,可还是忍不住为城里一顿饭的花费咋舌。</br>  还好李晓兰不识字,孟蓝花坐在余长乐身边可是看了菜单的,不算馒头、米饭,光点的菜就要一张大团结。</br>  这要是在乡下,一张大团结够她们全家半个月的吃食了。</br>  马成才才不管这些,从上凉菜开始,他就难得地保持安静没有说话,一张嘴就顾着吃东西了,嘴里嚼着,碗里盛着,筷子还在不停地夹,自顾自风卷残云般吃得满嘴流油。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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