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七零再高嫁 > 第109章 定情信物就是裤衩子
    宁媛已经忍不住面红脖子粗地拔高了声音:“打住,打住,我知道你观察分析能力很牛逼了行吗~!!”</br>  她看起来哪里像担心他买错码了吗?</br>  在供销社完成买内裤的“任务”,也算昭告她和他是一对感情好的“小夫妻”——免得叫秦红星发现破绽。</br>  可大老远叫他战友从杭州买这隐私的东西是干啥?</br>  这物质匮乏的年头,会大老远寄东西的要么是钱、是票、是紧缺的粮食或者其他物资!</br>  谁会去寄昂贵的丝绸内裤?</br>  人家八成觉得她是个矫情又奇葩的女人,丢死人了!</br>  造孽啊,这是一种什么精神?!</br>  他还对她身材进行了战略观察,再给她从杭州转运了裤衩子这种“战略”物资!</br>  宁媛又窘又恼地一把抓过桌子上的几个丝绸裤衩塞回袋子,藏回自己的衣服箱子里。</br>  她是不是应该很感动?不,她只想把他直男脑袋埋坑里!</br>  这人的聪明和厉害为什么要用在这种奇怪的地方!</br>  荣昭南若有所思:“你为什么不高兴,我说了会赔你的,手帕也会晚点寄到。”</br>  她不是喜欢丝绸质地的东西么?</br>  牛逼?为什么要提起牛的生殖器官,他的能力和这个有什么关系,小特务又在说他听不懂的词了。</br>  “我没有不高兴,我谢谢你有心了!不过以后真的不用给我千里迢迢买裤衩子!”宁媛深吸一口气,揉了揉太阳穴。</br>  她是真丢不起这个人!!</br>  再一想到他居然为了帮她买内裤,留意看她内裤型号和目测她臀围,她就更想死了。</br>  宁媛麻溜提起水壶打水烧水和喂小白去了,免得自己会尴尬地用脚趾扣出三室一厅。</br>  荣昭南看着她落荒而逃的娇小背影,清隽的眉头微拧。</br>  谈对象送礼物,收到的人应该很高兴才对。</br>  这是他第一次送她东西,还是她喜欢的料子,但宁媛没有惊喜,反而一副气闷的样子,为什么?</br>  当初在队伍里,他手下人收到对象寄来的东西都能高兴很长时间,还会跟战友炫耀。</br>  他过年收到宁媛织的围巾,现在看见,心情也会很不错。</br>  为什么,她收到他送的丝绸内裤不高兴?</br>  这东西小小一条,价格并不便宜。</br>  荣昭南剑眉微拧,这算他第一次对目标人物出手,就出师不利么?</br>  ……</br>  同样出师不利的还有秦红星。</br>  “你这种人,还敢拒绝我?”她坐在省城第一宾馆里,端着茶,冷冷地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宁锦云。</br>  宁锦云坐在沙发上,有点不安地挪了下屁股,嘴上却不肯服输:“这位女同志,你让我女儿和女婿断绝关系,是什么道理?”</br>  出差去县城下乡,待遇最好也就是住招待所,这次居然被叫门口还有保卫的第一宾馆,让她有些坐立不安。</br>  最让她坐立不安的是,如同大姐白锦说的一样,真的有人为了她女婿再次找上门来了。</br>  当初那个去卫生院花十块钱打听宁媛消息的“病人”今天把她约到了宾馆。</br>  可来见自己的,却是面前这个傲慢的女人。</br>  秦红星看着宁锦云那消瘦的脸和下三白眼,轻蔑地道:“女婿?你撒泡尿照照镜子,你女儿那种村姑,你这种人家,也配喊谁女婿?”</br>  她早就查个清楚了,一家子做佣人出身的,还不如农民呢。</br>  起码农民不用伺候人,只伺候庄稼。</br>  宁锦云听出了不对劲,这个京城来的女人,好像看不顺眼是她女儿宁媛,而不是姓荣的下放改造分子。</br>  这和当初她们的猜测不太一样。</br>  宁锦云看着秦红星这副瞧不起自己一家子的模样,心里很不舒服。</br>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现在生活也许是时下万千普通人家的模样,</br>  可不代表她没见识过富贵什么样。</br>  宁家五十年代后期去香港的,她少女时代也是曾见过宁家的泼天富贵。</br>  也没哪个像面前的这个女人一样,骄矜外露。</br>  宁锦云冷笑打量着一身哔叽呢苏联式套裙的秦红星——</br>  “这位京城来的女同志,我很想知道你是什么工作单位,单位领导知道你这副资产阶级嘴脸吗?”</br>  秦红星僵了僵,她是打心眼里看不上这些穷酸又土气的外省人。</br>  在京城的时候,她是不会轻易表露自己这副样子的,但是这里是偏远山区的外省,她才这么肆无忌惮。</br>  可没想到这帮乡下人,没一个老实的,居然还敢反过来扣她大帽子!</br>  “呵呵,不愧是宁媛的妈,刁钻得很,现在可不是早几年,随便能扣大帽子了。”秦红星冷了脸。</br>  虽然她很明白现在不会随便扣帽子,可现在大运动过去几年,这种话题还是敏感的。</br>  她原本打算上来恐吓一番,让这个老妇女知道什么叫差距。</br>  但是现在却发现这个宁锦云是有正式工作,还上过学的老妇女,不像县城没文化的招待所服务员和农民们好拿捏。</br>  “说吧,你要什么条件,才让你女儿离开我男人!”秦红星冷哼一声。</br>  宁锦云眼珠子转了转,面前的这个女人看起来条件很好,还是京城来的。</br>  而且是追着那个下放男人来的。</br>  那是不是可以问她要钱或者要她办事,这可真是瞌睡来了枕头。</br>  宁锦云干瘦的长脸上堆上了一个奇怪的笑:“这位女同志早那么爽快,咱们也不用闹得不愉快。”</br>  秦红星眼底闪过轻蔑,她就知道这种外省乡下人唯利是图。</br>  就像她老家那帮穷亲戚,总想上京城打秋风,要钱要办事一样。</br>  ……</br>  四塘村里</br>  宁媛还不晓得自己养母的盘算,正拿了一封介绍信,高兴地跑回了牛棚小屋。</br>  “荣昭南,成了!成了!周日跟我进县城一趟,咱们去看房子,再去找章二哥去!!”</br>  荣昭南刚从地里干完活,洗了手,瞧着宁媛奔进来,太兴奋了,都没注意小白朝着她跑过去。</br>  她差点踩着小白尾巴摔一跤。</br>  荣昭南眼疾手快,抬手就扶住她半身,然后眸光微闪,忽然略略松手,让她直接跌进他怀里。</br>  宁媛整张小圆脸就埋进他结实的胸膛,被他抱了个满怀。</br>  她一下子就感受到他胸膛结实的肌肉起伏与温热,瞬间腾地一下,小脸泛红!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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