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七零娇娇女把糙汉老公撩到吐血 > 第1042章 快看,送命题来了
    明珠做了四菜一汤。</br>  方书玉接孩子回来后,又进厨房接棒,拌了两份凉菜。</br>  吃饭的时候,三小只都偷偷打量方明朗。</br>  尤其是盼盼,今天格外的乖,吃饭都不说在幼儿园怎么样怎么样了。</br>  明珠觉得有些好笑,摸了摸盼盼的小脑袋:“盼盼怎么老偷看你表叔呀?”</br>  方书玉轻笑:“肯定是看他表叔长的好看,喜欢他表叔呗,别的不敢说,我们老方家的基因,那肯定得是比江家要好的,你瞧,就明朗这长相,可比江铎帅。”</br>  这话,方书玉以前也常说,江铎从前没怎么在意,但今天却是很在意。</br>  他转头看向明珠:“是吗?”</br>  明珠:……</br>  快看,送命题来了。</br>  方明朗长的是真的很阳光俊朗,符合后世人的审美,像出道的小鲜肉似的。</br>  单看脸,方明朗这种白白净净的类型,的确很占优势,可是说实在的,明珠喜欢硬汉,所以还是觉得,江铎更好一点。</br>  但这话,说出来得罪方明朗,不说的话,她家醋坛子可就要打翻了。</br>  她一脸淡定地看了看方明朗,又看向江铎,五两拨千斤:“你俩都帅呀,一个是温文儒雅的君子类型,一个是坚毅挺拔的硬汉类型。”</br>  明珠可不想把火烧到自己身上,她多精呀,立刻转回话题,目光落到盼盼脸上:“盼盼是因为喜欢表叔,才一直在偷看表叔的呀。”</br>  盼盼有些心虚的看向明珠:“妈妈,表叔是医生吗?”</br>  “是啊。”</br>  “表叔会给小朋友打针的对吗?”</br>  明珠噗嗤一笑。</br>  闹了半天,只是害怕医生啊。</br>  她忽然想起,自己曾经在医院穿着白大褂,把小朋友吓哭的场面。</br>  那时候她还在想,自己没这么吓人吧,结果小孩的妈妈有些愧疚的表示,“不好意思啊大夫,小朋友天性就是比较怕穿白大褂的。”</br>  如今这事发生在自己儿子身上……不可谓不好笑。</br>  方明朗也忍不住轻笑了一声:“表叔是给生病的小朋友治病的,不是每种病都需要打针的。”</br>  他话音才落,旁侧等等随口补了一句:“有的时候要割肚子,有的时候要割脑袋,像三奶奶上次那样。”</br>  盼盼更害怕了,小嘴一憋,差点都要哭了:“我可没生病。”</br>  方明朗:……</br>  等等这小孩,跟他表哥小时候完全不一样,但跟表哥现在的样子,可真是……如出一辙。</br>  这长大了还得了?</br>  明珠笑着安抚了盼盼一句:“盼盼,妈妈也是学医的,将来可能也得做医生呢。”</br>  “啊?”</br>  明珠耸肩:“医生可是个非常神圣的职业,能救人性命啊,不管是打针吃药,还是割哪里,都是为了帮助别人的,所以,你不可以轻易的给医生叔叔阿姨们贴不好的标签哟。他们还有个名字,叫做白衣天使,是从死神手里,抢生命的,很伟大的。”</br>  盼盼抬眸,与方明朗对上视线,方明朗温和一笑,盼盼觉得表叔好像真的不吓人了。</br>  “表叔长得……比爸爸帅。”biqubao.com</br>  明珠:……</br>  别别别,这话题可千万别扯回来了。</br>  她可不想看他家醋坛子难过。</br>  她直接给盼盼夹了菜:“瞧瞧你这小嘴甜的哟,快吃饭吧。”</br>  这茬刚一揭过,那边方书玉又开始了,苦口婆心的给方明朗说教,就一个主题,28啦,该娶媳妇了,你爸妈都快要急疯了。</br>  方明朗温和地笑着,一一回应,承诺只要遇到合适的,一定会尽快结婚。</br>  晚上,方明朗就住在了江家。</br>  等都安顿好后,江铎和明珠才回了房间。</br>  两人一进屋,江铎就把明珠横抱了起来,放在床上。</br>  明珠可识相了,抬手就圈着江铎的脖颈,不等他开口,就主动把他带进了空间,吻上他的唇——</br>  干柴烈火,天天烧,他是怎么也烧不够。</br>  事后,江铎紧紧圈抱着明珠,明珠也累的呼哧带喘的,努力的平息呼吸。</br>  江铎的下巴,轻蹭着明珠的头顶:“其实,明朗是真的挺帅的。”</br>  明珠:……</br>  “是挺帅的。”</br>  “如果没有我的话,其实……你们还真挺合适的。”</br>  他是挺爱吃醋的,康憬之的醋也吃过,可他醋吃的更多的,其实是方明朗。</br>  因为在他心里,他家珠珠长的这么好看,其实更适合方明朗这种风光霁月的温润君子。</br>  他……到底是有些粗糙了点,总觉得自己配不太上珠珠。</br>  而且,如果三年前没有自己,他敢保证,方明朗是一定会追求珠珠的,只要珠珠愿意,他们也是一定会结婚的。</br>  所以,这醋他怎么能不吃?</br>  看到方明朗一次,他就得喝上半壶。</br>  明珠抬手就掐了他大腿一下:“江铎,你找骂是吧,我跟你表弟合适?这话说出去像话吗?喜欢温文儒雅的君子类型的,是以前的明珠。我,喜欢你这种硬汉类型的,而且是第一眼就喜欢。”</br>  江铎听着这话,心里暖了起来,唇角弧度扬了扬:“我错了。”</br>  “滚蛋,”明珠用手肘拐了拐他,让他离自己远点。</br>  可自己这点小力气,跟江铎比,简直就是蜉蝣撼树,别说把人推开了,被人抱的更紧了。</br>  “珠珠,你一定要一直喜欢我这种类型,哪怕我以后老了,看起来没有那么挺拔了,也只喜欢我,嗯?”</br>  “好,我只喜欢你,永远喜欢你,行了吧,小心眼。”</br>  江铎心满意足地笑了:“睡觉。”</br>  第二天早上吃完饭,司机送明珠和方明朗一起去了学校。</br>  两个人还没下车呢,就看到学校门口远远的围着一圈人。</br>  明珠这个吃瓜的灵魂直接被点燃了,她一下车,跟方明朗打了个招呼,就朝着人群跑去。</br>  还没等跑近呢,就听到一个女人在骂人,这声音分明就是昨天见周俊雄的那人。</br>  “你说,你为什么要勾引别人的人?你还要不要脸,来念大学,是让你读书的,不是让你谈恋爱的,你难道连点羞耻心都没了吗?贱人!”</br>  她话音才落,韩莹莹委屈的哭声,就也在人群中传来:“你放开我,我都说了,我没有勾引别人,也没答应周俊雄的追求……”</br>  明珠:……</br>  就无语!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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