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七零娇娇女把糙汉老公撩到吐血 > 第141章 江铎心里有鬼
    “我没想到,咱们会住到城边,这里没有地方做工,赚不了公分,我若留在这儿,就是在拖累你。”</br>  明珠轻笑一声,原来是因为这个……</br>  “姑,你想太多了,别说我现在有能力养活你,就是你真不肯接受我的钱,我也帮你们想好出路了。”</br>  她说着,对着卧室的方向喊道:“宋柯,你出来一下。”</br>  宋柯闻声从屋里出来,一脸疑惑,“表姐,你找我啊?”</br>  “对,你妈担心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没地方挣钱,其实我都已经提前考察过了。”</br>  宋柯感兴趣的坐下后,明珠说道:“南市这边的纺织业比我们那边兴旺,所以我想给你们弄些兔子回来养。你们看这大院子,还有一整个厢房,空间很足,我们可以多做几层架子,养上百十只的兔子。”</br>  “兔子三个月就能开始生崽,一个月一窝,兔毛一年割两茬卖到前面不远处的收购站,若回头生的太多,实在养不过来,那兔子肉也可以用来卖,你们觉得能干吗?”</br>  宋柯立刻点了点头,“表姐,我能干。”</br>  明春妮却有些担心:“珠珠,兔子不好养,很爱生病,而且一死就是一大片。”</br>  明珠笑了:“这你不用担心,咱们有太岁水呀。”</br>  明春妮问:“你太岁剩的不多了,会不会太浪费?”</br>  “不会,咱们就这么几个人,用不了那么多水。”</br>  明春妮想了想,“好,那我们养兔子。”</br>  明珠点头,“前期这两个月肯定是没有收益的,所以这段时间,宋柯可以用太岁水做豆腐在周围卖,另外,我最近还在做可以让脸变好看的药贴生意,如果宋柯不害怕出去推销的话,我也可以带你跟我一起干这个。我既然把你们带出来,就肯定让你们有活干,都能过上好日子!”</br>  明春妮听到这话,心落到实处,只要不让自己成为累赘,出多少力她都愿意!</br>  宋柯更是觉得跟着表姐后,这日子真的越来越有盼头!</br>  第二天,明大成和姜翠兰就要回去了,明珠去供销社,大包小包的买了不少当地的特产,让她们带回去给孩子们。</br>  姜翠兰知道,这一别,日后想再见一面就很难了。</br>  临走前,她在火车站抱着明珠痛哭一场,也感谢明珠给他们一家人带来了希望。</br>  目送火车走远,明珠终于卸掉脸上的笑意,侧身抱着江铎,心里有些不是滋味。biqubao.com</br>  虽然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可有些离别,终归是让人不舍和神伤的。</br>  回去的路上,为了帮明珠转移注意力,江铎说起周昌明的事情——</br>  “老周让大成叔给我带了个信,说他已经决定离开小井村,回沪市医院。”</br>  明珠有些意外的看向他,“真的吗?这对许多病人来说,可真是个好消息!”</br>  江铎点头,“老周还说,如果以后你想继续深造,需要什么学习资料就随时告诉他,他可以帮你准备,有不懂的问题,也可以写信问他。”</br>  明珠笑了笑,“那我要是让他给我安排那边医院的工作呢?”</br>  江铎蹙了蹙眉,“太远,不方便。”</br>  明珠顺势挽着他手臂,笑道:“怎么就不方便了?那可是人人向往的沪市诶,你在这里当你的兵,我去那边学治病救人,不好吗?”</br>  “不好。”</br>  见他脸色忽然就闷闷的,明珠倒是忍不住开心的噗嗤一笑,语气挑逗:“老公,你说实话,你是不是不想跟我两地分居?”</br>  江铎:……</br>  夫妻本来就不应该分开生活,他很不喜欢。</br>  “如果你想做医生,等学习到一定的程度后,我可以找人帮你安排。”</br>  找人?</br>  明珠眉眼一转,俏兮兮的笑问:“你认识什么厉害的人物可以帮我安排工作?是大官吗?”</br>  自打那天知道费英少将亲自打电话撤了刘才清的职,解了江铎的燃眉之急后,她就一直很好奇,那个费英少将跟江铎到底有没有什么关系。</br>  要真是能攀上那么根高枝,那以后她不就能在这时代横着走?</br>  江铎抬手戳了她眉心一下,“别想歪门邪道,你若有能力,我就能帮你。”</br>  明珠撇嘴,‘切’了一声,这家伙又转移话题。</br>  他心里有鬼,肯定有鬼!</br>  聊了一会儿,她就从跟姜翠兰离别的情绪中走出来,跟江铎说起姑姑那边的安排。</br>  江铎倒是没想到,她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想到这么个生财之道。</br>  看来,她不光有学医的天分,也很有经商的头脑。</br>  只是可惜了,国家政策不允许……不然她应该更有作为。</br>  当天中午,江铎抽空带着乔斌和几个弟兄,把明珠量好尺寸的养兔子的木架给钉好了。</br>  隔天,三十只兔子就已经安安稳稳的趴在了笼子里。</br>  姑姑负责打草养兔子,宋柯胆子有点小,还不敢去城里推销药贴,所以就选择在家里做豆腐就近售卖,而宋雪则去了新学校开始上学。</br>  看着姑姑她们的新生活,就这么在她的安排下有条不紊展开,明珠心里很是安心。</br>  晚上,她从姑姑那儿回来,等着江铎下班后一起回到家属院,简单的煮了碗面条。</br>  正要吃饭,外面忽然传来苏桂梅撕心裂肺的哭声——</br>  两人只对视一眼,就同时跑到院落里,低矮的院墙另一边,发了疯的刘才清正抓着铁锹杆般粗的木棍,挥打着趴在地上的苏桂梅!</br>  苏桂梅不像往常那般忍辱负重,一声不吭,而是蜷缩成一团捂着脑袋,拼命求饶:“别打了,求你别打了!”</br>  而刘老太一脸恶毒的掐着腰,对着刘才清使唤着:“这种吃里扒外的东西挨打还敢往外跑,真是长能耐了!儿子,打,给我往死里打!”</br>  明珠指向刘才清的方向,高喝一声:“刘才清,住手!”</br>  她和江铎同时跑到刘才清家的院落,浓浓的酒味传来,这畜生这是喝了多少酒?</br>  明珠蹲下身,将趴在地上的苏桂梅拉起,轻声询问:“姐,你怎么样?”</br>  江铎一把拽掉刘才清手中的棍子,怒斥:“刘才清,你发什么疯!”</br>  刘才清停住动作,脚步有些虚浮的抬眸看向江铎,冷笑一声:“我打自己的女人,关你什么事?江铎,你闲事管得太多了,难不成……你看上这婆娘了?”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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