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七零年代知青小甜妻 > 第286章 不是父女
    乔家的事情终于算是有了个结果。</br>  乔父乔母拒绝了官位的邀请,以自己身体不好,年纪大了为原因推掉。</br>  他们现在,确实也不适合参与这些了。</br>  能把罪名洗脱掉很关键。</br>  乔家的事情似乎有点出乎意料,乔家依然很强,可是,比起当年,那可就差的太远了。</br>  目前,乔家可还没有一个走上官路的。</br>  乔安国和严曦夫妻俩的医术,倒是很厉害,得到了很高的认可。</br>  乔家以前在大院的房子,被归还了回来。</br>  重新回到这个房子,所有人的心里都有着不同程度的感慨。</br>  这里包含了太多太多的记忆。</br>  乔母扶着乔父:“站这么久了,你先坐一坐。”</br>  他们两个其实和自己的儿女都商量过了,他们乔家洗刷冤屈不容易,他们两个身体都不好,再掺和进上面的事情,没什么意思。</br>  反而可能会弄出一些麻烦来,多此一举了。</br>  妍妍到处看看,对哪里都很好奇:“妈妈,这就是你长大的家吗?”</br>  乔安意同样在看着每一个角落,记忆中的墙,好像要比这高好多好多啊。</br>  “对啊,这就是妈妈的家,以前,妈妈就住在这里,在这里玩。”</br>  房子还是那个房子,但是变化还是有的,毕竟后来又住过别家,好多东西早就改变了。</br>  妍妍仰着头,眼神纯粹:“妈妈,那你开心吗?”</br>  在小孩子的眼里,世界就是很简单,开心就是最重要的事情了。</br>  妈妈开心,她就开心了。</br>  乔安意:“当然开心了”</br>  乔安意收敛好了感慨的情绪。</br>  现在就差二哥和姐姐没有回家了。</br>  他们也终于能过一个一家团圆的年了。</br>  金淑华的笑意一直都没有收敛过:“这下好了,以后就不用多跑了,这么近,做什么都方便点。”</br>  他们一起住在大院,挺好的。</br>  ————————————————</br>  李小菊没有工作,每天最大的事情就是出去转转,买各种东西。</br>  虽然这的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她的心理,但是时间久了也有点没意思。</br>  她也只是能和周雪聊一聊。</br>  周雪对她那些巴结和卖好的话她还是很喜欢听的。</br>  即便是考上大学的知青,有几个能和她比一下的呢?</br>  赵书成这个文质彬彬的才子,也要靠自己。biqubao.com</br>  她很喜欢这种感觉。</br>  李小菊有点无聊,知道丈夫的生意有了苗头,今天要去见合作商,李小菊提出要跟着去。</br>  郑先生犹豫了一下,整理着自己的西装:“男人谈生意,有什么好看的,钱不够了?省城这么大呢,多出去逛一逛,买点你自己喜欢的东西。”</br>  “你男人不缺钱,不用你替我省,我就喜欢看着你打扮的鲜艳好看的样子。”</br>  郑先生看着自己精心打扮出来的李小菊很满意。</br>  李小菊上上下下都是用钱包裹出来的,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就是应该跟一朵花儿似的,那才对啊。</br>  李小菊环抱住郑先生的腰,娇滴滴的撒娇:“我一个人多没意思啊,跟你一起去看看有什么不可以的。”</br>  “难道我这个太太还拿不出手吗?”</br>  虽然是撒娇,可是在看不到的地方,李小菊不知道有多嫌弃。</br>  郑先生长的又不好看,人到中年大腹便便的,哪怕是穿着得体的西装,也掩饰不住那庸肿的身材了。</br>  就这个肚子,都能赶的上她怀孕的时候了。</br>  要不是因为有钱,能过上好日子,她怎么可能会嫁给这么个老男人。</br>  人呀,总要牺牲一些的。</br>  郑先生是真的挺喜欢李小菊的,只要不是特别过分的要求,他也不会拒绝。</br>  安抚的揽着李小菊的肩膀:“行行行,多大点事情,想去就一块去,让别人看看我的太太多漂亮。”</br>  李小菊满意了,拿开郑先生的手:“那我重新去换一套衣服。”</br>  郑先生:“就换前两天定制的那套旗袍,好看。”</br>  李小菊撇了撇嘴,开始翻找自己的首饰:“知道了。”</br>  李小菊挽着郑先生的胳膊,一起出现在大厦:“什么呀,这边也算不上是省城最大的百货大厦吧,老公,你干嘛要和这种地方合作啊?”</br>  李小菊现在的心早就已经放大了。</br>  她喜欢穿梭于各种高级场合的那种感觉,这边也不算是差吧。</br>  但是总感觉,不是特别顶尖的啊。</br>  郑先生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这你就不懂了吧,可不要小看了这种级别的百货大厦,很不简单的。”</br>  “你知道我为了和这个人牵线搭桥,同意合作,有多不容易吗。”</br>  “这一次我来省城,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想要把这个合作给敲定下来。”</br>  李小菊半信半疑的:“有你说的这么玄乎吗?这人什么来头,老人家?”</br>  李小菊觉得郑先生大概是有点夸张了。</br>  但是吧,郑先生虽然长的丑,可是做生意确实很厉害,赚钱的本事很强。</br>  这要是李小菊为什么愿意甘心留在对方身边,给两个好和她年纪都差不多的男孩当继母的原因。</br>  就算是那两个小兔崽子看不上她,对她横挑鼻子竖挑眼,可是,只要她牢牢的把握住郑先生,再生个儿子出来,怕什么呀。</br>  雒容出来迎接:“这位就是郑先生和郑小姐吧,这边请这边请,我们经理在库房,马上就到了。”</br>  李小菊原本还是挺高兴的,听到这句话不乐意了,狠狠地瞪了一眼:“瞎了眼了吗,你那只眼睛看到的我是他闺女的。”</br>  李小菊最不喜欢听的就是这种关于鄙视她的话了。</br>  怎么了,暗示她找了个老男人啊?</br>  郑先生也板着脸:“这位是我太太,李小菊,我太太年轻漂亮,但是这种误会的话就不要说了。”</br>  其实郑先生心里还是蛮高兴的,带着个年轻漂亮的老婆,谁会不高兴啊。</br>  只不过,李小菊不高兴,他也不太好说什么,反正顺着点李小菊就没错了。</br>  雒容自己也感觉有些羞愧:“对不住对不住,我这个人眼笨嘴笨的,二位别生气,郑先生郑太太里面请,我去给你们倒茶。”</br>  雒容心里暗暗嘀咕,自己也没想到会说错话啊。</br>  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确实好像是父女的感觉。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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