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七零年代知青小甜妻 > 第218章 亲闺女似的
    金淑华是听自己的二儿媳妇回来之后说的。</br>  心里激动,语气还是非常的淡定:“哦,挺好挺好,也不奇怪。”</br>  “小乔这个孩子从小就聪明,写写文章也挺好的,嗯,她现在这么好学也是好事,忙了一天了,你回去早点休息吧。”</br>  叶家二嫂还以为婆婆会很高兴呢,看上去反应也挺平淡的哦:“嗯好,那妈您也早点休息。”</br>  爸妈不是挺喜欢乔家小妹的吗,这么好的事情,她都怪高兴的。</br>  两家本来就处的好,再加上乔家还是三弟妹的娘家。</br>  这就是亲家了。</br>  金淑华一直注意着,看着儿媳妇出去之后,激动的站了起来,嘴角的笑意根本就压制不住,小跑着进书房里去。</br>  “老叶,老叶,好消息,好事呀。”</br>  叶正春正在看书,正想要偷摸吃一块苹果,被吓的一个激灵,苹果都掉到了桌子上:“怎么了怎么了,大晚上的这么毛毛躁躁的干什么。”</br>  “多大年纪的人了,还这么马虎,也不怕孩子看到了笑话。”</br>  说着,捡起桌子上的苹果来,吃了起来。</br>  金淑华坐在旁边:“去去去,我是有大事,小乔拿了全国青年写作一等奖你晓得不?”</br>  叶正春点点头:“晓得呀!”</br>  金淑华继续说着:“我们小乔啊,从小就聪明,我就知道,这孩子就是干什么都好,都能成的那种,小乔这个性子和...等一下,你刚才说什么?”</br>  金淑华自顾自的说着,忽然一下子,意识到了有点不对劲的地方。</br>  眼神非常疑惑的看着丈夫。</br>  叶正春不明就里,不知道怎么回事:“我说什么了?我刚才也没有说话啊。”</br>  他夫人啊,年轻的时候性格比谁都跳脱,那谁都不是对手。</br>  这些年之后,那是沉稳了许多,端庄大方。</br>  当然了,这个也只是在别人面前。</br>  他们俩之间这么多年就没有改变过。</br>  金淑华瞪了一眼:“我说刚才,我问你晓得不,你说什么了?”</br>  叶正春:“我说晓得了呀。”</br>  他下午的时候就知道了。</br>  说实话,那叫一个骄傲啊,自己看着长大的小姑娘,多优秀,多聪明。</br>  所以啊,跟身边的人都提了一嘴。</br>  尤其是,特别“巧合”的,遇到了赵书成的父亲,讲了一下。</br>  赵书成这个小伙子可以呀,很优秀。</br>  不过比起他们小乔,还是差了一点的。</br>  有些时候,差之毫厘,失之千里。</br>  下乡这么多年,到底发生了点什么事情他是不知道,但看着两个人现在的样子也知道,没好事。</br>  以前,他们都担心,这个最小的小乔,在家里人的呵护下长大,不经风雨锤炼,性子娇滴滴的,以后能不能立的起来。</br>  如今,不就已经有了答案了吗。</br>  小乔做的很好,走到今天,比所有人想的都要勇敢。</br>  金淑华忽然就站了起来,眼神里多了几分埋怨:“你早就知道了,怎么不早点跟我说?合着你早就知道了,就不记得我了是吧?”</br>  叶正春一下子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唾弃着自己怎么会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不知道了,连忙站起来。</br>  叶正春绕到妻子的身后,讨好的按起的肩膀:“错了错了,你看看,我真是上了年纪了,老是忘记事儿,是我的不对。”</br>  “淑华,我保证,我真是忘记了,绝对不是故意的。”</br>  “回来的路上我还念叨着,一回来就要告诉你的,你看看,这给忘了,错了错了。”</br>  叶正春对天发誓,他真的是忘记了,不是故意瞒着不说的。</br>  他高兴了一下午呢。</br>  金淑华站起来,压根不给他继续献殷勤的机会:“说什么呢,你这么忙,忘了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这么紧张做什么,我是那么不讲理的人吗?”</br>  叶正春立马顺杆爬:“当然不是了,我家夫人最通情达理了。”</br>  金淑华冷笑了一声:“这个通情达理我是不敢当,好了,不早了,我要去睡觉了。”</br>  “哦对,你今天就别回屋了,自己找地儿睡吧。”</br>  说着,金淑华已经出去。</br>  叶正春懊恼的叹了一口气:“怎么就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记了呢。”</br>  本来挺好的事情,得现在心都凉了。</br>  夫人不让他进屋,那肯定是天王老子来了都不管用的那种。</br>  次日,金淑华亲手做了点好吃的,准备去看看妍妍。</br>  出来的时候,就遇到了几个人在哪儿聊天。</br>  有人看到她,招手开口:“淑华,你这是要取哪儿呀?”</br>  金淑华上前:“害,我这不是要去看看小乔嘛,这孩子,上学多忙呀。”</br>  金淑华原本不打算多聊的,但是看着赵母也走这里,那就要多说几句了。</br>  很多事情,周围的人都是清楚的,当年赵书成和小乔,差一点就要成了的。</br>  回城之后,各自结婚了。</br>  有人也确实有挑事的意思似的,,多问了几句。</br>  金淑华骄傲的笑着,一点没有要收敛的意思:“小乔这个孩子,打小我就喜欢,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能有错吗?”</br>  “我拿小乔呀,那当然是当自己的亲闺女一眼对待的。”</br>  金淑华承认,自己就是故意的,她的这一番话呀,还接受故意说给赵母听的。</br>  她就算是不去斤斤计较,那也得给添点堵。</br>  当年他们赵家为了能娶到小乔,全家但是什么样的嘴脸啊?</br>  有些事情,就算是小乔没有仔细说,她都能猜的到。</br>  旁边的好友酸溜溜的回应:“瞧瞧你这个样子,尾巴的要翘到天上去咯,小心你家几个儿媳妇吃醋的呀。”</br>  金淑华摆摆手:“我们家的人,那都是通情达理的,没有那胡搅蛮缠不讲道理的主,要是有那么一个啊,还不得搅合的永无宁日啊。”</br>  “再说了,小乔这丫头,哪儿哪儿都好,谁能不喜欢啊,刚刚还拿了个一等奖呢。”</br>  对方翻了个白眼:“是是是,反正你们怎么算都是一家人,都一样的。”</br>  乔家倒台了,可是这叶家两口子对乔家人的态度,可是一点没有变。</br>  乔安宁还是叶家的小儿媳妇。</br>  金淑华:“行了行了,不跟你们说了,我先走了,咱们回头继续聊啊。”</br>  金淑华走过去之后,傲娇的冷哼了一声,赵母那个脸色一变再变,估计心里都不去死了吧。</br>  该!</br>  赵母早就听的烦躁起来了,看着金淑华离开,狠狠地咬牙。</br>  嘀咕这么半天做什么,搞的好像乔安意是她亲闺女似的,有什么意思。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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